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试办独立学院

时间:2004年02月25日    编辑: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人民网宁波视窗2月25日电 日前,教育部在中国教科网上公布了"教育部直属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名单"和"教育部确认的各地试办的独立学院名单"。浙江省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列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名单"中。 教育部直属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有19所,其中浙江大学2所,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在教育部确认的各地试办的独立学院名单中,河北省7所,山西省5所,辽宁省11所,吉林省8所,安徽省10所,福建省5所,江西省13所,山东省2所,河南省8所,湖北省19,湖南省12所,广西壮族自治区8所,重庆市4所,贵州省7所,云南省5所,宁夏回族自治区1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所,计129所。两份名单合计148所。所谓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不同于以往普通高校按照公办机制、模式建立的二级学院、分校或其它类似的二级办学机构。 独立学院有三大特征:一是一律采用民办机制,二是实行新的办学模式。三是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学院拥有母校在教学、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同时又具有民办机制的灵活性,因此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招生数、在校生数连年上升。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与管理,从2001年6月成立才短短两年半时间,已经发展成11个系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7000人的大学,2004年招生后,将迈入万人大学的目标。2003年开始,学院还依托浙江大学学科点,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独立学院依托名校办学的优势非常明显。 马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