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校于2021年4月1日发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现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试讲人员的名单(按报考序号为序)

(一)体育教师1(羽毛球方向)

何慧美、李柯乐、李文斌

(二)体育教师2(武术方向)

古鹏鑫、窦万东、牛如贤

(三)音乐教师岗位

余厚春、李迪、睢晓杰

(四)摄影教师岗位

姜豪、孙熙遥、孟祥、张文凤

二、考试要求

(一)体育教师1(羽毛球方向)

1.考试方式:技能测试加试讲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

2.时间:2021年5月14日(周五)9:15正式开考(8:45候考,8:55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地点:体育馆

4.技能测试内容:考察考生羽毛球前场技术(正反手、放、勾、推)和后场技术(直线和斜线高远球、吊球)能力(不限时)。

5.试讲教材:无

6.试讲课程为指定准备动作教学:

(1)正手击打高远球技术动作;

(2)正手杀球技术动作;

(3)正手吊球技术动作。

上述每个动作教学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正式试讲内容。每人现场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体育教师2(武术方向)

1.考试方式:技能测试加试讲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

2.时间:2021年5月14日(周五)9:30正式开考(9:00候考,9:10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地点:体育馆

4.技能测试内容:短器械和拳术各选1个套路(短器械自带)(不限时)

5.试讲教材:无

6.试讲课程为指定准备动作教学:

(1)太极基本步法和左右野马分鬃;

(2)太极基本步法和左右搂膝拗步;

(3)太极基本步法和左右揽雀尾。

上述每个动作教学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正式试讲内容。每人现场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音乐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试讲加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50%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

2.时间:2021年5月11日(周二)9:15正式开考(8:45候考,8:55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地点:NC103音乐教室

4.试讲教材:无

5.试讲指定准备内容:

(1)声乐套曲《黄河大合唱》赏析;

(2)古琴曲《流水》赏析;

(3)以“走进贝多芬”为题,任选一个角度进行教学。

上述每个内容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正式试讲内容。每人现场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需自带PPT进行试讲教学)。

6.技能测试内容:考生音乐技能及合唱团指导能力。

主要考查以下几项:

(1)指导合唱团基础训练(时长10分钟)

(2)指挥合唱团演唱作品《告别时刻》(金承志曲)

(3)乐器技能展示(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乐器需考生自带,展示形式自选,每人时长不超过5分钟)

(四)摄影教师岗位

1.考试方式:技能测试加试讲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

2.时间:2021年5月19日(周三)9:00正式开考(8:30候考,8:50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地点:SC101

4.技能测试内容:

考察考生摄影拍摄实操能力及后期图片处理能力。需自带数码相机。

5.试讲教材:林路《摄影用光与构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年05月

6.试讲课程指定准备章节:

(1)第一章摄影用光基础,第三节影调结构的魅力,P15-21;

(2)第三章摄影构图基础,第三节“摄影构图的关系处理”,P57-63;

(3)第四章摄影构图进阶,第一节,摄影构图的视觉节奏,P68-74。

上述每个章节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章作为正式试讲内容。每人现场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需自带PPT进行试讲教学)。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试讲过程中考生也可携带相关教学辅助用品,但不得出现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

2.请各位考生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如确有困难无法现场复审或放弃试讲请务必及时告知。

3.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遵守以下几条:

(一)考生需提供健康申报表、考试前14天(含考试当天)个人轨迹截图。其中,健康申报:请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二)新冠肺炎感染史或考试前14天有隔离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

上述2项材料于考试前1天发送至邮箱hemr@nbt.edu.cn(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岗位)或yiwenyu@nbt.net.cn(摄影教师岗位)。

(三)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候考、测量体温、出示微信甬行码(健康码)、健康申报表(附件1),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拒不配合者,将取消试讲资格。

(四)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其他事项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五)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

1.何老师(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岗位)

电话:0574-88130166 邮箱:hemr@nbt.edu.cn

2.俞老师(摄影教师岗位)

电话:0574-88229580 邮箱:yiwenyu@nbt.edu.cn

附件1:健康申报表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