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编辑: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16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11月4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见附件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及面试相关事宜

    1.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预审:

    所有入围的考生须在12月2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中共党员证明的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送至rscbg@nit.net.cn邮箱进行网上资格预审,邮箱主题须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并进行电话确认。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还需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从事半年及以上学生管理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报考人事管理岗位的需要出具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学校出具的从事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还需出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入围面试人员须在1月4日(周三)8:00-8:30携带网络预审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行政楼603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2.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虚假证件后果的法律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辅导员岗位的面试还需测试英语口语。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9:00举行

    面试地点:行政楼603会议室。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1号。(公交车130路,132路,159路,166路,206路,363路,367路可到达)

    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017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