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含机考)的通知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0年5月7日公告),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含机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一)图书信息中心岗位:方诗伟、左丹、冯小红、赵佳英、倪翠霞、江湾湾(替补弃考人员)

(二)生化学院实验技术岗位:管成、叶艳燕、陈燕婷、施宇婷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图书信息中心信息化推进岗位

1.时间:202078日(周三)上午8:30-8:45

2.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石麟大楼502教室

3.携带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原件和复印件。

4.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

(二)生化学院实验技术岗位

1.时间:2020年7月8日(周三)下午13:30-13:45

2.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603会议室

3.携带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原件和复印件。

4.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

三、图书信息中心岗位机考

1.时间:2020年7月8日(周三)上午9:00

2.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石麟大楼502教室

备注:机考成绩7月8日上午考试后公布,不足6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

四、图书信息中心信息化推进岗位、生化学院实验技术岗位面试

1.时间:2020年7月8日(周三)下午14:00

13点45分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603会议室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根据省市、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请配合遵守以下几条:

(一)根据《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宁波市现场招聘活动和人事考试防疫指南的通知》(甬防办〔2020〕9号)精神,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

(二)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6月23日—7月6日期间)、健康申报卡、甬行码或健康码,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2.健康申报:请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三)2020年5月30日后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来甬后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或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

上述材料于考试前3天(7月6日前12点前)发送至邮rscbg@nit.net.cn。考试必须严格遵守7月6日至7月8日考前不出宁波大市。

六、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全程佩戴防护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微信甬行码(健康码)、健康申报表(附件1),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拒不配合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的总体要求,随着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具体措施应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74-88229016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