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的通知

时间:2020年08月07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校于2020716日发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现将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试讲人员的名单(按报考序号为序)

(一)岗位1(设计艺术学专业工业设计、交互设计方向)

钱楠、姜圣杰、缪玄、邵易、孙书宇、贺蕾、王剑、杨顺立、贺紫蒙

(二)岗位2(设计艺术学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后伟嘉、陈昱、徐思妤、楼雨梵、刘丰慧、胡嘉宸、程潇霄

(三)岗位3(建筑学专业)

田薇、丁文书、沈令婉、马泽生、古今、张舒、杨昱洲、

徐文昭

二、试讲要求

(一)岗位1(设计艺术学专业工业设计、交互设计方向)

1.时间:2020年9月1日(周二)8:00候考,8:30分正式开考,8:10分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地点:NB103

3.试讲教材:《工业设计人机工程(第三版)》(阮宝湘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4.试讲课程指定准备章节:

1)第一章 人机工程学概论,第二节 “人机学的形成和发展、学科思想的演进”,P9-P14;

2)第二章 人体尺寸及其应用方法,第三节 “产品设计中人体尺寸数据的应用方法”,P39-P44;

3)第十一章 人机学的其他专题及未来展望,第一节 “人机工程的设计心理学应用”,P227-P234;

上述每个章节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章作为正式试讲内容。

(二)岗位2(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1.时间:2020年9月1日(周二)13:30候考,14:00正式开考,13:40分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地点:NB103

3.试讲教材:王雪青/郑美京精品课程:《图形语言与设计》(升级版)(王雪青、郑美京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4.试讲课程指定准备章节:

1)第一章 图形语言之3.快题练习,快题之一:“听画”,参考图例:P016-P027;

2)第二章 图形拓展,图形的个性化处理与拓展 P054-P057;参考图例:案例分析之三剪刀、案例分析之四甲壳虫汽车:P066-P075;

3)第三章 图形应用:关于图形应用,P086;参考图例;案例分析之九花的系列、 案例分析之十小瓢虫系列,P094-103;

上述每个章节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章作为正式试讲内容。

(三)岗位3(建筑学专业)

1.时间:2020年9月2日(周三)8:00候考,8:30分正式开考,8:10分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地点:NB103

3.试讲教材:《公共建筑设计原理 (第四版)》(天津大学 张文忠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试讲课程指定准备章节:

1)第一章 公共建筑的总体环境布局,1.3群体建筑环境的空间组合,P16-P22;

2)第二章  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2.2  公共建筑的功能分区,P39-P42;

3)第五章  公共建筑的空间组合综合分析,5.3观演性的空间组合,P122-P126;

上述每个章节为一节试讲课的准备内容,届时由纪委随机抽取一章作为正式试讲内容。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现场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素质、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需自带PPT进行试讲教学。考生也可携带相关教具,但教具中不得出现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

2.请各位考生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如确有困难无法现场复审或放弃试讲请务必及时告知。

3.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

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请遵守以下几条:

考试前14天(含考试当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

(一)疫情风险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系统为准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二)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三)健康申报:请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后扫描;

(四)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于8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rscbg@nit.net.cn。

(五)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候考、测量体温、出示微信甬行码(健康码)、健康申报表(附件1),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拒不配合者,将取消试讲资格。

(六)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其他事项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宁波当地防疫防控政策,请考生自行查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公开”网站:http://zfxx.ningbo.gov.cn/col/col23619/index.html。

(七)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574-88229016 / rscbg@nit.net.cn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