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1日公告考试定于2020年1219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7日9时至12月19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招考单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74-88229016)。

二、笔试时间:

初定于2020年121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件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2.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it.net.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考试前14天(含考试当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每位考生需提供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方可参加笔试。需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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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风险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系统为准;

2.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3.健康申报:请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4.核酸检测证明: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含考试当天)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于2020年1216-18日(截止至1817:00)发送至邮箱rscbg@nit.net.cn,并现场备查原文件。

邮件以报考岗位+报名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五、其他非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或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需在考试现场提供健康申报表

六、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甬行码(健康码),体温正常(<37.3℃)且显示为“绿码”的,方能进入考场,经确认体温超过 37.3℃或黄码、红码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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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其他事项以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宁波当地防疫防控政策,请考生自行查看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公开”网站。

八、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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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