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11月10日、11月11日),现将本次招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具体成绩可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二、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相同时,均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如下:




四、资格复审

1.网上资格预审。所有入围的考生须进行网上资格预审,请于2021年1月8日16点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要提供以下三份资料:“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所在高校出具的专职学生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需要)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rscbg@nit.net.cn邮箱进行网上资格预审,邮箱标题为:浙大宁波理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2.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预计在1月中旬。

五、其他要求

1.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虚假证件后果的法律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2..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需提供个人14天行动轨迹个人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2021年1月8日16点发送至rscbg@nit.net.cn与网上资格预审资料同时发送)。

3.请入围面试考生务必注意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免影响参加面试。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8229017  联系人:方老师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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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报名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