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理工*校友风采}甘为火柴,擦亮天际,做普通人中的“最不普通”——访2007级校友樊佳丽

时间:2019年08月27日    编辑:林丹虹    来源: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樊佳丽,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1届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任法律与政治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就职于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科、政治科工作,于2012年、2013年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通过遴选考试进入宁波市发改委物价监督检查局。在工作期间她始终认真踏实,扎实努力。

福尔摩“佳丽”

樊佳丽自小喜欢看侦探小说。一套《福尔摩斯全集》爱不释手来回翻阅过几遍,《无人生还》里的荒野海岛上,一场场明争暗斗也曾在她心尖悬下无数困惑与思考。迷雾重重的案件宛若搅混成一团的乱丝亦或蚕茧,种种推理则如剥丝抽茧的那双手。

有只蝴蝶破茧而出,引领着她最终成为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一名法学生,并于2011年毕业后,踏入了象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科。

“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是重刑主义者,觉得要恶人有恶报,要替社会惩恶扬善。”樊佳丽说。初入职场的她有着纯粹直接的善恶评判标准。

但小说里的案件真相还原后,背后折射出的是社会现象与百态人生。自半虚半实的小说脱身,回归生活,她从自己承办的那些刑事案件中,看到了被放大后真实铺展在眼前的人性善恶。

给被害人以救济,给被告人以教育

樊佳丽办理过儿子为了给残疾的老母亲治病而盗窃入狱的案件,也看到过一位丈夫为了给妻子治疗,进行了一系列信用卡诈骗,最终锒铛入狱的事情。纵使这些案件,其果难容,其因却无一不触动着她。也正是在经手过这些案件后,她开始慢慢思考一些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事情。

“所有案情还是要结合社会现状和实际去量刑建议,并不是所有刑事罪犯都是罪大恶极。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让国家和社会平衡发展,(实现)给被害人以救济,给被告人以教育的目标。”

这亦是她在工作了近两年后,慢慢搭建出来的,属于自己的一套衡量与判断准则。在这套准则的指导下,樊佳丽积极承办了200余件刑事案件,把握好每个案件各个环节,将自己的所学所知运用到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无一案件撤诉或被判无罪。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案件,能综合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建议作相对不诉处理案件21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拥抱弱小,超越平凡

樊佳丽曾经办理过的一起遗弃罪案件。“父母因为生活太窘迫把女婴丢在了路边,后来父亲按刑法被判刑了,当时我们检察院所有干警就捐款资助了这个女婴,经常会去看望她。这姑娘现在也5、6岁了,长得聪明可爱。”

樊佳丽还曾办理了几件被害人皆为女性的盗窃或诈骗等案子,并通过与犯罪人及其家属多次沟通交流,累计为被害妇女追回30万左右的赔偿款。

“很困难,很难沟通,大部分都觉得既然已经要处理(坐牢),所谓的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了,为什么还要赔偿?”樊佳丽回想起办理这些案件时遇到的坎坷与难关——她需要反复地向被告人的家属细述利弊、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与遇到的困难,需要讲出种种人生道理试图感化他们,追回赔偿款……也正因为樊佳丽在这方面的出色表现,她被县委评为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她仿佛一次次站在海滩中央,肩着一重又一重的工作压力,浪潮往她身上拍打冲刷而过,往更靠岸的沙滩袭去。但一朝潮落,她拖着步伐上岸时,想的依旧是“很有意义,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殊途同归,实现价值

在检察院工作了3年之后,樊佳丽通过遴选考试,进入了宁波市发改委物价监督检查局。一切都需要从头学起,重新适应。她在努力稳定自己的工作节奏的同时,也对一切新鲜事物始终保持着积极的好学心态,常常花出比别人多两倍三倍的时间去学习新的知识与工作方法。“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块海绵一样可以不停地吸收水分”。

天道酬勤,樊佳丽渐渐适应了新的工作,能够负责好政府基础建设和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参与一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也在新的工作环境中摸索出了能让自己乐于投入其中的门道——看着自己负责的项目顺利落地,感觉自己为社会又多付出了一分,并且在这一分中实现了自己的个人价值。

这是我们的校友“佳丽”,甘为火柴,擦亮天际,做普通人中的“最不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