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启新讲座教授王春晖受邀参加第七届信息技术与法律国际科学与实践大会并作主旨演讲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编辑:李青青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第七届信息技术与法律(法律信息化-2021年)国际科学与实践大会在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顺利举办。应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信息中心的邀请,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在征得外交部欧亚司同意后,经与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商议,推荐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教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讲座教授王春晖线上参加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中心和设立在该中心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息技术与法律教席以及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白俄罗斯司法部、白俄罗斯全国律师协会、白俄罗斯公证人协会、白俄罗斯国立大学法学院和白俄罗斯国家图书馆共同举办,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来自白俄罗斯和国外的信息技术和法律领域的科学家和专家学者围绕电子化背景下本国和外国法律体系数字化的热门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讨论,包括法律信息化和司法、律师和公证活动的信息化,以及在确保公民获得法律信息方面的本国和外国经验的整合。

王春晖教授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

王春晖教授是我国知名信息通信与数字经济战略和法律专家,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与隐私保护”做了精彩报告,并从三大角度对新一代人工智能的伦理规范和隐私保护提出建议。王春晖教授指出,随着技术能力、数据资源、应用需求与市场环境的进步与开放以及人工智能加速发展的同时,个人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关注人工智能算法对个人隐私的侵害,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构建全过程人工智能监管体系。

王春晖教授强调,人工智能的算法决策具有“黑箱”特点,大量违背科研道德和伦理算法的行为往往会导致连带法律问题。《利用人工智能和自主系统(AI/AS)最大化人类福祉的愿景》以确定人工智能发展的一般性原则为目的,从体现人权,对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好处最大化和削弱人工智能负面影响与风险方面出发,是人工智能和自主系统高层次伦理问题的准则。建议各国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AI监管体系,在AI技术研发的同时,要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同步研究, 建立和优化保障AI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完善AI的可追溯和问责制度,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同步研究,进行AI算法设计、产品开发和成果应用等的全过程监管并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王春晖,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启新讲座教授、网络空间治理与数字经济法治(长三角)研究基地主任兼首席专家、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联合国世界丝路论坛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联合国国际电联《国际电信规则》中国工作组专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中国观察员专家团成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网络与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通信学会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应用创新工作委员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数字经济安全与发展50人论坛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