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上级推进数字化改革部署 学校开展科研经费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科研安”)建设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编辑:纪检监察室 来源: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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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推进数字化改革精神和省纪委《浙江省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总体方案》部署,为实现高校科研经费在线监测、全面预警、线上处置等功能,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努力实现科研人员安心、科研经费安全、科研成果安顺的“三安”目标,学校扎实推进科研经费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简称“科研安”)建设工作。
2022年4月28日,全省公办本科高校科研经费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省纪委常委梁雪冬出席会议并讲话。梁雪冬强调,要强化改革意识,以“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要突出需求导向,以数字监督的战略思维推进“科研安”建设。根据省纪委部署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科研安”系统2021年12月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大城市学院等四所高校先行上线试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2年在全省公办本科高校推广应用,并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23年深化拓展,迭代升级。
推进会后,我校立即开展了“科研安”系统建设工作。5月,建立了由数改办、科研处、计财处、信息技术中心、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数改办统筹协调,科研处具体牵头,按照《浙江省公办本科高校科研经费大数据监督应用指南(1.0试行)》和《高校“科研安”科研经费监督系统数据规范1.0(试行)》建设要求,制定“科研安”建设方案,规范有序推进“科研安”系统建设。7月,工作专班打通了科研、财务数据,全面梳理业务逻辑,建立基础数据仓。8月,工作专班将组织机构基本信息表、科研项目信息表、项目人员信息表、涉及单位表、项目支出信息表、差旅费信息总表、差旅费信息明细表、劳务费信息表、会议费培训费信息表、出国费信息表、资产采购报销信息表、外拨费信息表、接待费信息表、咨询费信息表等14张数据表通过“教育魔方”数据中枢报送至省教育厅“科研安”大数据仓。
按计划,学校将于11月中旬在两个学院开展“科研安”系统试点上线运行,在试点基础上再推广到全校使用。据悉,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科研安”系统业务培训,为“科研安”系统上线运行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