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锋领连心•我为师生办实事”暨2022年第五期“教务面对面”活动
时间:2022年11月23日 编辑: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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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机关党委“锋领连心工程”,进一步发挥党建联建作用,使广大教师更好地了解近期修订并发布的教务教学文件内容,11月23日,由教务处联合部门党支部主办、启新学院承办的“锋领连心·我为师生办实事”暨2022年第五期“教务面对面”活动顺利举办。活动由启新学院院长戴革萍主持,各二级学院教师代表、教务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参加。


教务处副处长徐亦冬解读了2022年修订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育教学奖励办法》两个文件,他介绍了两个文件的修订背景,重点解读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命题选题、撰写要求、过程管理、评审答辩、成绩评定、档案管理等方面的修订内容。同时还重点解读了“教育教学奖励办法”中,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项目分类、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分类、教学成果与教学荣誉奖励标准等方面修订的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章瑶解读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她讲到,修订文件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完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扩大学院管理自主权。在新修订的“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调整了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复议委员会成员组成,调整了事故认定程序,健全了事故调查程序,完善了处理处分相关条款等内容。在新修订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实施办法”中,调整了评价范围,落实了教授授课率要求,优化了评价等级要求,加强了学生课堂教学评价指标灵活性等内容。
参加活动的代表们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规则界限、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而充分地讨论和交流,徐亦冬和章瑶为代表们现场答疑解惑。戴革萍在活动总结中讲到,本次教务教学文件解读,聚焦四个文件的落实,学校职能部门将政策解读好,管理服务水平能够更上一个台阶;行政管理人员将政策把握好,才能更好地服务师生。在工作过程中,各岗位之间要不断沟通交流,服务师生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