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生物与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被教育厅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时间:2013年12月03日 编辑: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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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实验教学中心等9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浙教高教〔2013〕128号),我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位列其中。
2010年,我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单位。经过近4年的建设,实验中心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仪器与环境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并于2013年10月顺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