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界第三届学术年会政治•法律•社会专场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举行

时间:2012年12月05日    编辑:    来源:系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12月3日下午,宁波市社科界第三届学术年会“政治·法律·社会”专场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举行。宁波市社科院副院长、社科联副主席于立平,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学院社科联主席费英勤先后致辞。宁波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义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朱新力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炳生教授出席会议,来自于宁波市社科院、市委党校、宁波各大高校、政法系统等单位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活动,会议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李伟副教授、法律系主任助理王骏副教授先后主持。

开幕式上,于立平代表宁波市社科联对本次学术年会专场的举办表示祝贺,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宁波市社科联各项活动表示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本届学术年会各专场活动的开展情况,指出学术年会的学术效应、社会效应、品牌效应正逐年增强,本次学术专场确定的“民生优先与管理创新”的主题,紧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宁波改革发展的实际,相信通过此次专场活动的举行,必将有力的推动此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服务大局。最后,他号召各位学者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着眼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理论联系实际,潜心治学、开放治学、合作治学,以切实行动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宁波市发展建言献策。
费英勤书记代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向本届年会学术专场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介绍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发展历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院社科联组织和活动情况。他阐述了民生为本和社会管理创新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指导意义,分析了宁波市学术界开展法治和社会管理研究的有利条件,同时寄望学院社科联在市社科联指导下,加强内引外联,搭好学术平台,为社科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
在开幕式后的学术专题报告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朱新力教授作了《法治政府的二维结构——合法性、最佳性及其互动》的主题报告,他回顾了行政法的发展历程,指出行政法从授权法发展为控权法,实际上贯穿着从单纯重视合法性建构到进行合法性与最佳性双重价值建构的过程,在调整具体的行政关系时,行政主体要综合考虑两种价值,技巧性的运用实体和程序来满足最佳性的要求。
宁波大学法学院何跃军讲师、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易凌教授、宁波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张荣昌教授、宁波市社科院王仕龙助理研究员分别做了“论社会稳定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政府创新:推进网络公共服务的整体性治理”、“宁波进一步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若干思考”的交流发言,宁波大学法学院张炳生教授、宁波市民政局许义平副局长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