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天宣讲重要社保政策——第十期“人事在您身边”顺利举行
时间:2022年02月24日 编辑:人事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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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下午,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外国语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十期“人事在您身边”在外国语学院波兰研究中心举行。人事处全体成员、机关各部门综合秘书、各学院人事秘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副处长南月余主持。

会上,南月余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切入点,结合学校档案专审情况,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点进行了讲解。方敏从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政策的政策依据、实施时间、政策待遇等方面进行了宣讲。
人事处处长王高合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引才也需要留才,留才也是引才。做人事工作要有信心、有爱心、有担当,全力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壮大发展。
据悉,2022年3月1日起,宁波市统一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0.5%的生育保险费),按0.5%的比例缴纳大病保险费,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