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编辑: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浙江省教育厅和宁波市教育局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依托官网主页(http://www.nbt.edu.cn/)、校园信息门户网站(http://mynew.nit.net.cn/)、官方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微信号:nitnews)、官方微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纸质资料、信息公告栏、重要会议等载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畅通沟通反馈渠道,完善督查落实机制,切实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充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学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及时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动态信息,是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途径。本学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重新梳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做到10大类50个条目信息及时更新与规范;升级改造融合门户和办事大厅,明晰校内各单位责任清单、审批清单和服务清单,完成“一站式”数据平台的搭建上线试运行;升级办公网发布后台,开辟“疫情防控”信息专栏;做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纪要公开工作。

2.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情通报、新闻年刊、学生手册、统计报表、重要文件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信息公告栏及时更新校园内信息公告栏内容,对教育教学、校园活动等信息进行公开。

4.其他形式: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建例会、民主党派座谈会、读书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学例会、学科科研例会、学工例会等各类会议实施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方式发布信息6606条,线下公告栏发布信息116条,编制《年鉴》1本。其中通过官网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81条,“学术预告”栏目28条,“理工新闻”栏目1399条(含“理工要闻类信息”408条、“媒体理工”类信息142条和“理工快讯”类信息849条);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向校内师生公开信息数2165条,其中办公网发布通知信息1838条(教育教学类367条、科学研究类225条、校务管理524条、校园活动145条、会议通知98条、采购管理416条、疫情防控63条)、学校文件327份;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公开信息2933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是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手机版与PC端同时运行,http://zsw.nbt.edu.cn/)、招生微信(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微信号:nit_zs)、学校招生简章(纸质版)、相关招生平面媒体等。

(1)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sgs/zhangcheng/listVerifedZszc--method-listInfo,schId-1482.dhtml)、学校招生网(章程:http://zsw.nit.zju.edu.cn/info/1033/2782.htm;计划:http://zsw.nbt.edu.cn/bkzn/zsjh.htm)、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布;其中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https://zsw.nbt.edu.cn/info/1033/ 2732.htm)、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https://mp.weixin. qq.com/s/zPX71_NrZ6o75OMcUMKFeQ)、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http://zsw.nit.zju.edu.cn/ info/1033/2733.htm)也在招生网予以发布。

(2)为做好三位一体招生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发三位一体招生报名和信息发布系统,按照三位一体招生流程分步公开报名信息、书面评审、综合测试以及入围名单等信息。

(3)为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在招生网新增成绩查询链接,供2022年免试专升本个人校测成绩查询(http://zsw.nit.zju.edu.cn /cjcx.htm)。

(4)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具体详见:2022年浙江省招生录取情况(http://zsw.nit.zju.edu.cn/info/1034/2822.htm)和2022年省外招生录取情况(https://zsw.nbt.edu.cn/info /1034/2831.htm)。

(5)招生咨询以学校招生平台为主,咨询电话(0574-88229100)六路分机,咨询QQ(800049001)、招生微信公众平台(nit_zs)等均在招生网上有相关链接。学校将以上联系方式在各个媒体网站(包括学校官网主页、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新浪浙江、浙江在线、腾讯大浙网)公布;学校招生咨询方式还公布在《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中国教育在线《2022高考志愿填报指南》、浙江教育报《2022高考指南》、《浙江日报·2022高校报考指南》、腾讯大浙网《2022高校升学报考特刊》、浙江在线《2022年浙江高校报考宝典》等刊物上,以便学生查询。

(6)监督渠道:招生录取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章程》进行录取。招就处设置录取小组,设置录取、复核、监督岗位独立开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对录取过程进行监察,确保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生的有关纪律和规定,杜绝舞弊行为。学校在各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即在招生网上公布录取信息,做到录取信息发布公开、及时(http://zsw.nit.zju.edu.cn/lqcx.htm)。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情况每年均按要求上报宁波市财政局、教育局,年度财务报告在学校教代会上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如本科生收费批准文件文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jhcwc.nbt.edu.cn/)及财务报销大厅内公示

3.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主要内容:聚焦社会公众及教职员工关注的热点内容,做好校内人事制度、人才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与聘用、人事考核、进修管理、薪酬管理、评奖评优、人才工程选拔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2)主要形式:一是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开各项校内人事制度和人事信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官网主页、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有全国性影响的媒体(媒介)发布招聘信息。二是深入校内各单位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宣讲人事政策等。三是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如建立“浙政钉人事秘书工作交流群”等方式,宣传人事政策或信息。四是举办新教工培训班,普及学校人事制度以及其他各类规章制度。

(3)重点领域:一是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做到岗位需求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面向全球发布;引进人才经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考察、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二是硕士公开招考工作全程透明化,通过市、校两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信息,利用宁波市人社局官方报名系统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规范组织考试,及时发布成绩,校纪检监察室、市人社局全程监督,市人社局及学校官微同时公示,确保招考录用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审核与录用公平公正。三是认真做好人才选拔和进修培养工作,及时发布申报通知,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查、评议与推荐、公示,全力支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规范做好职称评审、岗位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特别是在自主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上坚持“三公开”和“两公示”,注重各环节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结果公示工作,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

4.干部信息公开情况

(1)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方面: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选拔公告5条、考察预告8条、任前公示8条、任职文件38份、干部挂职公告1条,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干部年度考核通知3条,干部兼职事项报批、清查及个人事项报告通知2条,单位和中层干部个人年终总结公示1条。

(2)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党建双月谈”通知2条、相关新闻资讯2条,2021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通知1条,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公示1条。

5.科研信息公开情况

在校园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78条、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题公示通知32条、科研政策征求意见通知4条。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浙大宁理科202161号)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浙大宁理科202275号)的规定,公示发明专利权转让信息6条、授权发明专利补助经费公示2条。

学校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文件,公开纵向和横向项目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在学校信息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开(http://kyinfo.nit.net.cn/)。2021年12月,收集并公开571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

6.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上级职能部门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于出国(境)前将出访团组信息在学校国合处网站上予以公开(https://ghc.nbt.edu.cn/),内容包括团组信息、人员名单、行程安排等。2021至2022学年,学校无相关人员因公出国(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学校已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文件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表格和审查流程,并在学校官网主页公开了受理程序。

2021至2022学年,收到1件师生员工的有效信息公开申请并依规进行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三)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社会公众和本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至2022学年,学校加强学习研究,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行稳致远。但通过自查发现,目前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欠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精度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采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和校园信息门户网站,两者目前均只有网页版,与各类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的结合度还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后续举措如下: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大力推动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数字化改革,完善事项清单和信息公开内容,搭建协同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拓展微信、钉钉等形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落实工作队伍业务指导,注重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nbt.edu.cn/xxgk/xxgkndbg.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229010。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