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五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一、主动公开情况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一、主要工作概述学...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一、主要工作概述202...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59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一、主要工作概述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宁波理工〔2010〕189号)等文件和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一、主要工作概述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01号)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宁波理工〔2010〕189号)的要求,由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7-2018学年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宁波理工〔2010〕189号)的要求,由2016-2017学年学校行政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