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4-202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10-27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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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29号令)、《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浙大宁理202185号)编制。报告由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91日起至2025831日止。

、主动公开情况

(一)工作概述

1.制度夯基,力促公开有章可循

坚持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健全办公室牵头、职能部门协同、二级学院落实、师生社会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密规定,强化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优化党务、校务公开机制,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更新修订《校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54项)》,细化公开内容、时限与路径;同步完善《院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619项)》,定期开展二级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项检查。

2.渠道畅通力促信息触手可及

丰富信息公开载体,构建线上+线下”“传统+新媒体多维公开体系。通过官网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微信公众号、会议纪要、文件简报、年鉴、双代会等渠道,主动公开党务、校务、教务、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信息3645其中官网主页通知公告”33条、学术预告”15条、理工新闻”649条;校园信息门户发布1659条(含办公网通知1508条、校级文件151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1289条。发挥双代会作用,审议通过2024年度学校财务、工会经费等专项报告,立案提案73件,覆盖21个部门,切实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3.数字赋能,力促回应及时暖心

以智慧校园建设为牵引,推动信息公开平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高效、透明、互动的一体化信息服务体系。以校园信息门户和宁理钉平台为载体,优化信息发布、数据共享以及与师生沟通机制。完善宁理问功能模块,打造移动端常态化咨询反馈通道,接收并答复师生提问707条,答复率100%;同步通过业务系统反馈通道办结系统类问题45条,形成提出响应公开办结闭环机制,力促校务响应效率与师生满意度“双提升”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考就业信息

招考方面,依托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it_zs)、小红书平台(ID63888841790)、招生简章等发布最新招生政策和信息,明确招考要求;分阶段公开三位一体报名信息、书面评审结果、综合测试安排及入围名单;同步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校测通知与成绩;经各省考试院审核后,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本科录取信息并开通查询功能;动态更新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设置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9100)及考生申诉渠道。就业方面,通过讲座、政策解读专题报告、就业宣介手册、就业质量报告、就业白皮书及学校就业网微就业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围绕学生职业能力提升、毕业生权益保障及劳动政策普及,组织校友说”“引航计划等就业指导活动近场,覆盖学生近1万人次

2.教学质量信息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做好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公布本科专业设置情况,现有在招专业33个、停招专业11个,新增本科专业1个。《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教学管理文件通过教务处网站发布,教学改革项目、成果奖评选、专业评审、课程评审结果均在校园信息门户公示。课程建设情况以及本科生占比、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比、选修课学分占比、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比及教授授课课程占比等核心指标,均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发布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开,现有省级及以上课程84门,其中国家级课程4

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修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等6项奖助文件,健全“三级”资助体系,规范评审流程,提升资助工作效率与透明度。建立“四级”监督体系和校院两级公示制度,发布公示145条。同步开通校长信箱、投诉电话等监督渠道,为学生提供便捷反馈途径,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经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设奖学金等超1100万元,惠及学生5600余人次,精准认定经济困难生1165人。

4.科研管理信息

规范做好科研项目申报、成果奖项评选推荐等工作,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奖项申报推荐按要求及时在校园信息门户公布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公开发布科研项目申报通知86条、科研项目立项及结题公示通知9条。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科技奖项目公示10项。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检201232〕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示发明专利权转让信息3项。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对3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发放现金奖励进行公示。

5.人事师资信息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通过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学校官网主页,分阶段发布招聘公告、考试公告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关键信息36条,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招聘流程全程透明。针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与聘用、人事考核、评奖评优、人才工程选拔等工作,依托校园信息门户发布进展动态与结果信息80余条;加大申报材料公示范围与评审结果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规范,杜绝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公开人才人事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政策内容随时可查;线下组织人事秘书专题培训会,发放《人事政策汇编》,开发人事问答系统,推动人才人事政策精准传达。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报省委组织部或省教育厅审批,并在年度述德述责述廉述法报告中体现相关情况;该报告在年终考核会议上予以公布。中层干部任免执行考察及任前公示制度在校园信息门户上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布考察预告3条、任前公示信息3条。

6.财务收费信息

在宁波市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学校官网主页同步公开年度预算及决算信息,确保内容一致、长期可查。计划财务处网站设有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板块,及时发布财务管理制度、单位预决算信息以及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修订《财务办事指南》,系统汇编财务报销、采购管理及学生收费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为师生获取制度内容提供便捷渠道。收费管理工作在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有序进行,并设立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价格与收费相关事项。本科生收费批准文件文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均在计财处网站及财务报销大厅内公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校园信息门户、采购网站等平台发布招标采购信息427通过强化部门自查和联合审查,促进使用部门自行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及合同等全流程要素信息均依法全面、及时公开,确保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7.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出国(境)前将出访团组信息通过国合处网站进行公布具体包括团组信息、人员名单、行程安排等。发布因公出国(境)公示29条;现有在校国际学生78人,发布国际学生退学公示3条;现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两项中美合作办学项目。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1.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文件中详细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与程序,对申请表格及审查流程进行了优化与完善,并在学校官网主页予以公布2024-2025学年,没有收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

2.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学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费用减免情况。

3.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规定不予公开。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主动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并广泛听取各方评议意见与诉求。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均表示较为满意。

、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不良反映,也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稳步推进,但在机制建设、平台渠道等方面仍需深化完善,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精准把握并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及教育部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贯彻落实省级主管单位关于信息公开的新部署新要求,系统修订与全面优化《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文件,着力构建科学健全的信息公开评价、激励、监督、问责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全力推动信息公开网页的改版升级,精心优化各栏目导航设计,着力提升页面视觉美感与用户交互体验,并积极探索创新多元的信息呈现形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访问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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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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