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19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2月14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时均按实际考分排序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点击附件下载)
 二、面试人员
 
  
   
    报考部门  | 
    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成绩  | 
   
   
    学生工作部    | 
    男辅导员  | 
    19010067614  | 
    李渊  | 
    77  | 
   
   
    19010067627  | 
    刘良友  | 
    74.5  | 
   
   
    19010067618  | 
    韩嵩  | 
    71  | 
   
   
    19010067621  | 
    黄思伟  | 
    70.5  | 
   
   
    19010067611  | 
    卢鉴鑫  | 
    69.5  | 
   
   
    19010067707  | 
    潘剑邦  | 
    68.5  | 
   
   
    19010067612  | 
    金智展  | 
    67  | 
   
   
    19010067701  | 
    徐军军  | 
    66.5  | 
   
   
    19010067716  | 
    董文强  | 
    66  | 
   
   
    19010067711  | 
    张军  | 
    65.5  | 
   
   
    19010067626  | 
    吴季强  | 
    65  | 
   
   
    19010067709  | 
    唐晓峰  | 
    65  | 
   
   
    19010067710  | 
    何彬彬  | 
    65  | 
   
   
      学生工作部    | 
    辅导员  | 
    19010067527  | 
    贾晓蒙  | 
    75.5  | 
   
   
    19010067522  | 
    周曼青  | 
    71.5  | 
   
   
    19010067512  | 
    刘丁源  | 
    71  | 
   
   
    资产财务处  | 
    财务管理  | 
    19010067808  | 
    李腾  | 
    72  | 
   
   
    19010067830  | 
    陈昭宇  | 
    70  | 
   
   
    19010067805  | 
    潘绎合  | 
    69.5  | 
   
   
    19010067804  | 
    李雯  | 
    66  | 
   
   
    19010067814  | 
    裘晏纳  | 
    64  | 
   
   
    19010067803  | 
    吴茜  | 
    62.5  | 
   
   
    19010067806  | 
    章肖楠  | 
    62.5  | 
   
  
 
 
  
 三、现场资格复审
 1. 网上资格预审:
 所有入围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26日16点前将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历届生需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所在高校出具的专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需要)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rscbg@nit.net.cn邮箱进行网上资格预审,邮箱标题为:宁波理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并进行电话确认(人事处电话0574-88229017,联系人陈老师)。应届生也可提交学生干部证明(非强制性要求)。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入围面试人员须在2019年5月9日9:00-11:30携带网上预审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行政楼410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虚假证件后果的法律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5.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2019年5月10日(周五)上午8点30分(8点30分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面试地点: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如确有困难无法现场复审或放弃面试请务必及时告知。
 五、附件
 1. 笔试成绩(点击附件下载)
 2. 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1号(公交车130路,132路,159路,166路,206路,363路,367路,368路可到达)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016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9年4月22日